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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乡村振兴信息网】关于开展“文明诚信卫生商户”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“文明诚信卫生商户”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,落实好商户“门前三包,十不准”责任制,促进商户文明经商、诚信经营,提高广大商户维护市场良好经营环境的自觉性,根据市场管理现状,特制定本方案。 一、适用范围 通河市场内全体固定商户。 二、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、公正,市场成立文明诚信卫生商户评选小组: 组长:张爱芬 组员:李军堂、刘全周、白文龙 三、评定方法 1、评定考核。每年评选一次,在每年初由市场管理部门根据《文明诚信卫生商户评比内容及标准》初审后,根据不同业态分别推选出5户具有典型意义的商户,作为候选商户提交给评选小组,经讨论选出季度“文明诚信卫生商户”名单,最终交由公司领导审核通过。 2、通报表彰。对确定的“文明诚信卫生商户”,及时在公司LED大屏幕内公布,并向其颁发季度“文明诚信卫生商户”流动牌匾,以增强“文明诚信卫生商户”的荣誉感和广大商户积极参与争先创优的意识。 3、已当选的“文明诚信卫生商户”,若在当选期内,违反评选条件被投诉举报的,经查实,公司可随时予以摘牌,取消当选资格。 四、评定条件 1、营业执照、食品流通许可证、经营者健康证等证照齐全,并上墙明示。 2、每格(间)平均月交易额达到10万元以上。 3、无偷逃交易税费行为,按时交纳水电费、卫生费、租赁费等费用。 4、无公司市场管理部门处罚记录,无政府部门行政处罚记录,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、以次充好、缺斤少两等商品质量投诉,无因自身原因引起的交易纠纷投诉。 5、所销售的产品有进货证明或产地检验合格证,并经公司抽检无不合格产品的。 6、认真执行“三包十不准”政策。服从市场管理,自觉维护市场公共卫生,做到垃圾不落地,无乱停乱放、摊外经营行为,无私搭乱建行为,无治安、消防安全隐患,爱护市场公共设施,无偷水偷电行为。 7、品德良好,无散播谣言、诋毁公司声誉行为,无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行为。 五、“文明诚信卫生商户”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. 推荐参与市、省、全国相关机构、协会的评优评先活动; 2. 列为政府部门储备推荐对象。 3. 享受公司政策扶持,向银行推荐信誉贷款; 4. 享受公司的各类奖励、补贴以及逢年过节福利; 5. 享受公司电商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广告宣传; 6. 享受园区内广告位优惠; 7. 享受公司的其他优惠。 六、最终解释权归洛阳通河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所有。 附件:《文明诚信卫生商户评比内容及标准》
洛阳通河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
文明诚信卫生商户评比内容及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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