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乡村振兴信息网】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合作函

项目可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,形成“占补平衡指标+增减挂钩节余指标”资金闭环,系统解决当前区域内存在的耕地碎片化严重、中低产田占比大;农村建设用地闲置、分散,缺乏系统整治;新增耕地储备不足、占补平衡压力大;生态环境治理和农田水利设施亟须提升等问题。
在耕地保护与占补平衡方面,通过项目实施实现新增耕地面积,建成高标准农田,形成可流转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;在建设用地整理与挂钩指标方面,重点复垦闲置宅基地、废弃工矿及低效建设用地,产生增减挂钩节余指标;在生态与空间优化方面,系统修复河道、沟渠、边坡、湿地、矿山等生态要素,完善农田林网和生态廊道建设,优化生产、生活、生态“三生空间”布局。
(一)农用地综合整治,包括土地平整、田块归并、灌溉与排水工程、田间道路硬化、土壤改良、地力提升及高标准农田建设。
(二)建设用地复垦,重点推进闲置宅基地、废弃工矿及空心村残余用地复垦,低效集体建设用地整理与盘活。
(三)生态修复工程,以国家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图斑为重点,同步开展河道清淤、小微湿地建设、边坡治理、水土保持及农田防护林和生态缓冲带建设。
(四)乡村基础设施配套,涵盖供水、供电、通信及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。
(一)针对地方自然资源局
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“三区三线”要求;不压占生态红线;新增耕地验收合格后纳入占补平衡储备库。
(二)针对投资
项目总投资≥5 亿元;政府零出资、政府不兜底、不产生隐性债务。
(一)合作模式
本项目采用“智库引领+投资人+EPC+O”的合作模式。投资人可与央国企或平台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(SPV),统一负责资金归集、合同签署、建设管理及运营维护工作,股权比例决定决策权和收益分配,运营期满后投资人可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。
EPC总承包环节负责项目设计、采购和施工一体化管理,统筹工程可行性研究、材料采购及施工进度,有效避免设计脱节、采购滞后或施工返工等问题,显著缩短工期、降低成本,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。
“O运营环节”强调项目建成后的长期运营管理,包括设施维护、营销策划、运营优化及收益管理,是保障投资回报和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阶段。
(二)产业运营模式
项目以农田种植为核心产业,联动发展二产和三产,构建“种植+加工+服务+文旅康体”全链条运营体系,通过长期运营管理实现收益稳定、可持续发展,全面赋能乡村全面振兴。
(三)资金来源
资本金:社会资本全部筹措。
政策性银行贷款:期限,25年,宽限期:5年;利率:3.0%—3.3%。
前期(6个月):项目调研、立项、方案编制、双入库申报、招标采购等;建设期(18-24个月):分片区推进;验收期(3个月):初验、终验、指标入库;具体项目根据当地情况做详细推进计划。
电话:010-59196139
地 址: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部北办公区24号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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